我国现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评析
On Current ArbitrationSystem of Personnel Dispute of China作者机构:江南大学
出 版 物:《江南论坛》 (JIANGNAN FORUM)
年 卷 期:2007年第12期
页 面:24-2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人事争议仲裁 《公务员法》 立法层次 法律效力 人事部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院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摘 要: 长期以来,我国的仲裁实践中存在一种奇特的现象,同样是与用人单位的纠纷,却因此人身份的不同而遭遇截然不同的后果:如果此人是普通劳动者,则属劳动争议,可启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乃至最终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此人是具有干部身份的劳动者,则属人事争议,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只能提起人事争议仲裁,最终不能进入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