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构建个人破产机制的规范研究:问题、规制与进路
A Normative Study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China's Personal Bank ruptcy Institution:Problems,Regulations and Approaches作者机构: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100054 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44
出 版 物:《南方金融》 (South China Finance)
年 卷 期:2021年第1期
页 面:80-9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个人破产既是一种失信惩罚措施,也具有保护诚信债务人基本生存权利的人文价值。随着国内对个人破产法的日渐关注,通过审视美国个人破产制度运行一百余年来产生的主要问题,分析国内个人破产机制的规范构建,有利于优化制度设计并降低制度运行中的风险。前置要素方面,我国应颁布个人破产法、设立专门的破产法官、允许公民主动申请破产;主体制度方面,应在严格设定个人破产“门槛的基础上,建立个人破产清算、财产豁免以及个人破产恢复等机制;配套制度方面,应出台个人失信惩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必要的限制措施,使个人破产与失信惩罚、征信管理、信用信息等机制相融合并形成良性互动,促进国内信用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