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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法律专业术语之不可译及其补偿研究

On the Untranslatability of the Legal Terminology in Ancient Chinese Legal Texts from Chinese to English and Its Compensation Strategies

作     者:胡波 董晓波 Hu Bo;Dong Xiaobo

作者机构: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出 版 物:《中国文化研究》 (Chinese Culture Research)

年 卷 期:2020年第4期

页      面:140-149页

学科分类:0502[文学-外国语言文学] 050201[文学-英语语言文学] 05[文学] 

基  金: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法治术语翻译与对外法治话语能力建构研究”(20AYY008) 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文本翻译、研究及数据库建设”(18ZDA15)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文化走出去 古代法律 专业术语 不可译 补偿 

摘      要:不同于现代法律专业术语,古代法律专业术语有其独特的文化特色,包括继受性、创造性、多元性,中华法系的独特性、中西思维方式的差异性、古代法律专业术语的历史性是导致古代法律专业术语不可译的主要原因。古代法律翻译的目的在于传播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促进优秀的传统文化对外交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古代法律专业术语翻译的补偿原则(需求原则、相关原则、等功能原则)和策略(对等直译和描述性补偿翻译),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古代法律文化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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