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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刑民并科下的责任聚合冲突

作     者:汪赛飞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上海200050 

出 版 物:《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年 卷 期:2021年第1期

页      面:60-6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侵犯著作权罪 先刑后民 刑民并科 民事责任优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摘      要:我国《刑法》第217条和第218条将侵犯著作权的特定行为纳入刑法予以打击,司法实践中将侵犯著作权罪认定为是占有型犯罪而不得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著作权人只能通过事后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著作权。在我国“先刑后民原则的要求下,刑民并科要求所带来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承担的冲突,亟需更好的程序法衔接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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