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武《日知录·禁酒》的王道酒政观
“Propriety Before Punishment”:Gu Yanwu's View on Rice Wine Administration of Kingcraft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Chapter of“Prohibition”in RI Zhi Lu作者机构: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江苏苏州215006
出 版 物:《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Jiangnan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21年第20卷第1期
页 面:28-35页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2[哲学-中国哲学]
摘 要:顾炎武一生于酒,经历了年轻时的好酒善饮、中年后的即兴畅饮和晚年时的非礼勿饮。《日知录·禁酒》之意并非提倡禁止酿酒、买卖酒和饮酒,顾炎武在其中所提“先礼后刑的酒政理念表明,他是继承了自孔子以来的传统儒家“德治思想,而主张“以德治酒:先之以酒礼之教,后之以酒刑之罚。其“禁酒概念属于“后刑范畴,是指当以酒礼教民无效或失效时对涉酒的悖礼之事所采取的惩戒手段。在顾炎武的酒政思想中,酒礼与酒刑在政治功效上是相辅相成的,它们构成王道酒政的两个方面:酒礼是防酒患于未然,酒刑是惩酒罪于已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