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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判决效力的体系化与层次化建设

作     者:宋史超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湘江青年法学》 (Law Journal of Xiangjiang Youth)

年 卷 期:2020年第5卷第1期

页      面:2-1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判决效力 体系化 既判力 确认力 

摘      要:民事判决的效力是复杂多样和彼此关联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的判决的法律效力过于简单。民事判决效力制度理论是高度借鉴大陆法系知识而建立的,虽然内容丰富但体系性和层次性不足。应当在接受大陆法系判决效力的概念基础之上,构建一个覆盖本质—依据—内容的判决效力体系。基于权利保护的民事诉讼目的观,将判决定位为私法上权利的确认,这是对私法自治原则的贯彻;将判决效力的依据定位为实体发现和程序保障,这能在接洽大陆法系实体权利维护传统的同时融入正当程序的色彩。在此基础上,应区分两大类判决效力的表现形式,并依此界定各种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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